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2026年绿化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G20260622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贰仟陆佰佰元(¥172600.00)
二、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
2、服务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7年6月24日。
三、项目主要要求
1、需提供的服务含但不限于草皮除草修剪、梅树防治修剪、消杀防虫、陡坡绿化修剪造型、全境绿化植被修剪造型、零星补植、更新绿植、松土追肥等。
2、供应商应先至履约地点实地勘察,并于投标时向采购人提供全年绿化维护方案、月度作业计划、人员配置清单、安全应急预案及各项明细等。
3、以上项目如可能破坏地面、其它植被、建筑、围墙、毒害野生动物等情况,需提前与馆方沟通,确定方案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维护、人员疏散等均由供应商负责,施工结束后需及时清理修复现场并进行垃圾清运。
4、提供维护服务期间,所有项目均需包运输、包工、包料、包垃圾清运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得另行收费。
5、服务期间,每月根据服务项目安排验收工作,根据验收情况,结算服务费用。
6、违约责任
6.l若中标人投标材料存在虚假、隐瞒,或实际服务与投标承诺、合同要求不符,存在潜在缺陷、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已经支付的款项中标方应予以全额退还,且采购人还有权将中标人报送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6.2如果中标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足量完成整体绿化维护或采购人单独提出的绿化维护工作内容的(不可抗力除外),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采购人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延长完成时限。采购人同意延长时限的,完成时限由双方另行确定;采购人不同意延长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每日按中标方报价总价的0.5%为标准进行扣减,扣完为止。若中标方逾期达30天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方除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另行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6.3验收检测未通过的,中标方应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整改;中标方拒绝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6.4中标方履行本项目绿化服务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标准或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因中标方未做好安全防护或使用的材料、设备工具不合格导致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中标方负责,如未造成事故或重大影响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扣减2000元费用,造成事故、产生重大影响或服务期限内累计扣费达到6000元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还需按照其报价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5因中标方作业、人员行为、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工作人员、游客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与赔偿由中标方承担;给采购人造成声誉损失或被索赔的,中标方须全额赔偿。
6.6中标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支付15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从待付费用中优先扣减;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7其他未约定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方在签署合同时协商确定。
7、主要验收标准
7.1总体景观效果好,养护到位,黄土不裸露,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及突发情况,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
7.2树木修剪达到树冠完整,内膛枝疏密得当,干支清理完全,通风透光良好;
7.3长势良好,无倒伏缺支,及时修剪,形状良好,无断层无光秃,开花率高于70%;
7.4草根不裸露,生长季不枯黄,无攀援性杂草,无杂草垃圾堆料等;
7.5建立病虫害防治方案并具体实施,食页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蛀干性害虫率小于3%,基本无危害现象;
7.6根据馆方防台方案,及时加固危树,清理景区道路周边树枝,台风后及时疏通道路,修剪断折、下垂枝条,扶正树木等,绿化修剪废弃物及时清理,堆放不超过2小时,无乱倾倒焚烧等现象;
7.7植物死亡受损在规定时间内补植到位;
7.8作业现场有防护措施,警示牌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结束及时清理现场及周边
7.9作业时间服从馆方要求,保障参观安全。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5、投标意向单位需至我馆现场考察,确认具体服务范围后,方可提交投标相关纸质材料(不接收邮寄资料)。
6、特别说明:参加报价的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资料、资料缺失、填写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提交的报价材料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或撤回;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误、资料提交错误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绿化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
2、提供投标人本企业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的企业承诺书。
3、提供投标人和拟派项目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政府部门相关证明。
4、提供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5、投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报价清单(含税)和具体服务方案。
6、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开标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不少于三家,方可开标。
3、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最高控制价在172600元以内(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存在造假行为,我方将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对此行为申请处罚。
5、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6、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2026年6月24日17:00为截止时间;
2、具体考察及文件送达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昭忠路1号(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组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9:30时
2、开标地点:昭忠祠追思亭一楼
九、联系方式
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昭忠路1号(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
联系人:江工
联系方式:0591-8368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