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ZG2025032402
2、项目名称:福建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2025年绿化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
1、维护地点: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全境绿化部分(占地面积3.1万平方米)及相关地点
2、项目要求:
2.1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2.2具体要求
需提供的服务含但不限于草皮除草修剪、梅树防治修剪、消杀防虫、陡坡绿化修剪造型、节庆氛围布置、全境绿化植被修剪造型、零星补植、更新绿植、松土追肥、代购工具物料等。
2.3投标方可先至纪念馆实地勘察,并于投标时提供全年绿化维护方案及各项明细。
2.4以上项目如可能破坏地面、其它植被、建筑、围墙等情况,需提前与馆方沟通,确定方案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维护、人员疏散等均由施工方负责,施工结束后需及时清理修复现场并进行垃圾清运。
2.5提供维护服务期间,所有项目均需包运输、包工、包料、包垃圾清运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得另行收费。
2.6服务期间,每月根据服务项目安排验收工作,根据验收情况,结算服务费用。
2.7违约责任
2.7.1如中标方提交的服务与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不符,如服务项目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将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已经支付的款项中标方应予以退还,且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方提出索赔,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2.7.2如果中标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足量完成整体绿化维护或采购人单独提出的绿化维护工作内容的(不可抗力除外),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采购人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延长完成时长。采购人同意延长时长的,完成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采购人不同意延长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每日按中标方报价总价的0.5%为标准进行扣减,扣完为止。若中标方逾期达30天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违约金。
2.7.3验收检测未通过,中标方应立即整改,整改l个月后仍无法通过验收,中标方应采取更换施工团队及施工材料等方式进行整改提升,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因验收未通过导致无法达到上级任务时限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验收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每日按中标方报价总价的0.5%为标准进行扣减,扣完为止。验收期间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7.4中标方履行本项目绿化服务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标准或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因中标方未做好安全防护或使用的材料、设备工具不合格导致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中标方负责,如未造成事故或重大影响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扣减2000元费用,造成事故、产生重大影响或服务期限内累计扣费达到6000元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还需按照其报价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7.5中标方履行本项目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因中标方原因导致询价双方及其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方负责。
2.7.6其他未约定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方在签署合同时协商确定。
2.8验收标准
2.8.1总体景观效果好,养护到位,黄土不裸露,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及突发情况,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
2.8.2树木修剪达到树冠完整,内膛枝疏密得当,干支清理完全,通风透光良好;
2.8.3长势良好,无倒伏缺支,及时修剪,形状良好,无断层无光秃,开花率高于70%;
2.8.4草根不裸露,生长季不枯黄,无攀援性杂草,无杂草垃圾堆料等;
2.8.5建立病虫害防治方案并具体实施,食页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蛀干性害虫率小于3%,基本无危害现象;
2.8.6制定有防台方案,及时加固危树,清理景区道路周边树枝,台风后及时疏通道路,修剪断折、下垂枝条,扶正树木等,绿化修剪废弃物及时清理,堆放不超过2小时,无乱倾倒焚烧等现象;
2.8.7植物死亡受损在规定时间内补植到位;
2.8.8作业现场有防护措施,警示牌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结束及时清理现场及周边
2.8.9作业时间服从馆方要求,保障参观安全。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绿化养护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
2、 提供投标人本企业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的企业承诺书。
3、 提供投标人和拟派项目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政府部门相关证明。
4、提供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5、投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报价清单(含税)和具体服务方案。
6、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开、评标办法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不少于三家,方可开标。
3、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最高控制价在200000元以内(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存在造假行为,我方将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对此行为申请处罚。
5、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2025年3月26日17:00为截止时间;
2、文件送达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昭忠路1号(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组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0:00时
2、开标地点:昭忠祠追思亭一楼
八、联系方式
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昭忠路1号(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
联系人:江工
联系方式:0591-83682339